7月1日,国家医(🥠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🚂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👅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👇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🥔)发管线,提(🍱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📮)出,鼓(🐚)励(💆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🏾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🏠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🍅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😎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🐧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🔆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🍵)域,推动(⛴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🔣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🏬)目录,创新(🍡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💽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🛂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🐼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👊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😙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🐁)药目录内(👻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🌛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🗾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🥛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🚮)”的基础(🚭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🍁)情(🚡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🔘)设立(🔓)“商业健(❌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⏬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🐕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🎍)布会(🚭)现场,国(💋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🐶)司长黄(🛃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🕳)药(🕥)保障体系的(📰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🧢)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🤷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📿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🧀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💽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🚫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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