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💣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🎫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🚜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😣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🎞),开(🤡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🤕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🤲)保险(🍘)扩大创(❗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🔙)持创新(🤩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🕌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🍯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⚽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🦋)准入涉及的(🍼)主规(🎶)格、参照药(🏸)、支付范围(🚿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📣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💀)重大专项,聚(🈶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💕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😚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🔹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🧙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🐞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🥙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🛥)数(✝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❓)保创新药目录内(⛹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🐾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🚁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🐎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👆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✋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🎰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🔹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🔮)、患者获(🍋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🌀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🎴)司长黄心(🧞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🥂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🌡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🤲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🚷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🏏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📻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🅰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🔝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🐻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💛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😝)是“强(❌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🔽)不同(🕣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👹)价(🔤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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