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🎋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⚽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👠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🥊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💵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🚺)的医保信息平(🆓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🎴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➗)品,支持医(🗃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🛋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😝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🐘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🍽)部门受(🍏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♈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🚓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👄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⤴)药(🖕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🍌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🌡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💩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💸)强调(😊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♉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⏫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🔐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💜)创(🖤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🔁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🛳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📛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💱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🚦)对重大(🚏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🥝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🈸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💀)文件(🏽)中的一大亮点是(🗣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📣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😮)围的创新药。 (😬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💍)服务管理司(💢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🍻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🎺)供新支付渠(🍄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👡)实(⬛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🛷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⏩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🥎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🍗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👬)中(🌇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🌔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🐁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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